10月30日,福建省正式公布了《福建省汽車產業調整和振興實施方案》(簡稱《方案》)。振興方案確定了福建省2009~2011年的汽車產業發展目標和專項措施。
目標《方案》明確指出,汽車產業是福建省制造業中的重點產業,未來福建省政府將以閩臺汽車合作、國際汽車合作和引入國內外戰略投資者為著力點,推進行業結構調整和企業重組,重點發展福州、廈門汽車龍頭企業,以帶動全省汽車及零部件開發與發展,提高福建省汽車產業經濟規模和核心競爭力;加強技術改造,提高研發能力,培育自主品牌,發展節能環保的新能源汽車,形成新的競爭優勢。在推進企業兼并重組,整合要素資源,提高產業集中度基礎上,立足產業現有基礎和優勢,推進重點企業和重點產品質的提升和量的擴張,加快福州、廈門汽車重點區域和重點骨干企業發展,穩定和拓展消費市場保增長。
根據規劃,到2011年,福建省汽車產業實現工業總產值700億元,年均增長20%;汽車年生產能力達40萬輛,其中轎車、輕型客車25萬輛,大中型客車4萬輛,載貨車(含低速載貨車)7萬輛,專用車4萬輛,生產能力發揮60%以上。福州、廈門汽車產業占全省總量70%以上;自主品牌新能源客車銷售量占客車總銷售量5%以上。
加強創新合作
《方案》確定了以結構調整優化升級為主線,推進產業重組,大力提高閩產汽車的市場占有率的汽車工業增長方式,加快福建戴姆勒汽車公司和東南(福建)汽車公司發展。
方案明確促進東南(福建)汽車、福建戴姆勒汽車技術中心建設,提高自主車型開發能力,積極開發小排量乘用車產品。在客車方面,繼續提升廈門金龍汽車客車新技術研發能力,并研發和發展混合動力客車等新能源汽車。
為加強兩岸汽車產業設計研發合作,積極推動臺灣設計研發力量轉移來閩,《方案》明確支持閩產汽車進入臺灣市場,鼓勵福建省客車生產企業到臺灣設立總裝廠,加大福州青口汽車工業園基礎設施建設投入,加強與國內外知名汽車企業合作,積極引進零部件制造企業,帶動汽車產業鏈形成。
此外,該振興方案加大了對鼓勵個人消費、汽車金融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并為此制定了系列專項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