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財政部獲悉,日前財政部會同監察部、審計署和國資委聯合發布《國有企業負責人職務消費行為監督管理暫行辦法》,明確列出嚴禁超標準購買公務車、嚴禁用公款為親屬和子女支付各種費用等12條規范國企負責人職務消費的禁令。
相對于以往規范國企領導人廉潔從業的一些原則性規定,此次四部門用非常明確的“禁止性條款”對國有企業負責人職務消費行為進行嚴格規范。四部門表示,暫行辦法的發布,旨在貫徹落實國務院第四次廉政工作會議精神,堅決制止與企業經營管理無關的職務消費行為和奢侈消費風氣。
國有企業負責人職務消費是指國有企業負責人履行工作職責時,發生的由企業承擔的消費性支出。
四部門明確,國有企業應當加強對負責人年金、住房補助等支出的管理。國有企業負責人職務消費制度,應當以適當方式向職工公開。
此外,各級監察部門會同行使出資人職責的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要定期對國有企業負責人職務消費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國有企業紀檢、監察、審計等內部監督機構也要對負責人職務消費實施監督,在企業內部建立負責人個人誠信檔案。
相對于以往規范國企領導人廉潔從業的一些原則性規定,此次四部門用非常明確的“禁止性條款”對國有企業負責人職務消費行為進行嚴格規范。四部門表示,暫行辦法的發布,旨在貫徹落實國務院第四次廉政工作會議精神,堅決制止與企業經營管理無關的職務消費行為和奢侈消費風氣。
國有企業負責人職務消費是指國有企業負責人履行工作職責時,發生的由企業承擔的消費性支出。
四部門明確,國有企業應當加強對負責人年金、住房補助等支出的管理。國有企業負責人職務消費制度,應當以適當方式向職工公開。
此外,各級監察部門會同行使出資人職責的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要定期對國有企業負責人職務消費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國有企業紀檢、監察、審計等內部監督機構也要對負責人職務消費實施監督,在企業內部建立負責人個人誠信檔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