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色協綜字(2008)021號
各有關單位:
最近財政部、商務部、國家稅務總局下發了關于老長貿合同使用出口退稅政策的特急通知(財稅[2008]9號),請同時符合下列各項條件的企業于 2月15日前將有關材料分別報上述三部委審核,審核無誤后可按 2007年7月1日前的出口退稅率執行完畢(具體要求可登陸商務部網站查詢該文件原文)。 一、 2007年7月1日前簽訂的長期出口合同; 二、合同執行期超過1年; 三、合同額超過1億元人民幣且價格不可更改;
中國有色金屬工業協會
二00八年二月十二日
各有關單位:
最近財政部、商務部、國家稅務總局下發了關于老長貿合同使用出口退稅政策的特急通知(財稅[2008]9號),請同時符合下列各項條件的企業于
中國有色金屬工業協會
二00八年二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