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最新出版的國土資源部通報《2007全國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年檢情況》披露,2007年我國取締非法采礦點10258處,查處侵權越界開采2228起。
通報稱,2007年,各省(區、市)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將年檢工作與整頓和規范礦產資源開發秩序相結合、與礦產督察員工作相結合、與儲量動態管理相結合、與礦山環境保護相結合,加大年檢力度,強化監督管理手段,年檢工作取得較好成效。通過年檢,注銷采礦許可證5546個,吊銷采礦許可證798個,查處侵權越界開采2228起,追繳礦產資源補償費1.84億元,罰沒款7203.99萬元,沒收礦石273.89萬噸,移交司法機關刑事處罰224起,發現并取締非法采礦點10258處。
通報還對2008年年檢工作提出要求。2008年年檢工作重點是:結合整頓和規范礦產資源開發秩序工作,圍繞礦產資源開發整合,加強對礦山企業資源綜合利用水平、環境保護的檢查,推動全國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總體水平的提高。要進一步完善年檢工作制度。尚未制定年檢管理辦法的省(區、市)年內應抓緊制定,并報部備案,已制定年檢實施辦法的省(區、市)要強化組織實施,確保工作落實到位。要加強年檢組織工作。各省(區、市)要結合本地實際,認真安排好年檢所需人員、經費、明確機構,做到及時部署,有力督辦,認真總結,保證年檢工作取得實效。要突出工作重點。加強重點礦區、重要礦種及礦產資源違法案件多發地區年檢工作,確保不留死角。重點地區年檢率要達到100%,實地抽檢率不低于50%。要明確年檢的重點內容。各省(區、市)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要將礦山開發利用方案的實施作為年檢工作的重要內容,加強資源綜合利用水平檢查,針對年檢中發現的回采率不高、丟棄可回收的共伴生礦產及其他破壞浪費資源的問題,采取有力措施加大處罰力度并跟蹤整改,不斷提高年檢質量和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