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牽頭選擇汽車零部件等再制造產品,通過“以舊換再”的方式開展補貼推廣試點,不僅有利于促進再制造舊件回收,拓展舊件來源,而且有利于擴大再制造產品影響,支持再制造產品市場推廣,實現再制造產業規模化、規范化發展。
汽車零部件等“以舊換再”試點工作啟動
日前國家發改委 、財政部 、工信部 、商務部 、質檢總局決定組織開展再制造產品“以舊換再”試點工作。
據了解,“以舊換再”是指境內再制造產品購買者交回舊件并以置換價購買再制造產品的行為。國家牽頭選擇汽車零部件等再制造產品,通過“以舊換再”的方式開展補貼推廣試點,不僅有利于促進再制造舊件回收,拓展舊件來源,而且有利于擴大再制造產品影響,支持再制造產品市場推廣,實現再制造產業規模化、規范化發展。
再制造產品“以舊換再”試點推廣工作遵循“手續簡便、直接補貼、安全高效”的原則。
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會同工業和信息化部、商務部、質檢總局將再制造試點企業生產的部分量大面廣、質量性能可靠、節能節材效果明顯的再制造產品納入財政補貼推廣范圍。補貼種類由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會同工業和信息化部、商務部、質檢總局確定,具體企業和產品型號采取公開征集方式確定。2013年,以汽車發動機、變速箱等再制造產品為試點,以后年度視實施情況逐步擴大試點范圍。
對符合“以舊換再”推廣條件的再制造產品,中央財政按照其推廣置換價格的一定比例,通過試點企業對“以舊換再”再制造產品購買者給予一次性補貼,并設補貼上限。具體補貼比例、補貼上限和推廣補貼數量在“以舊換再”推廣企業資格公開征集公告中明確。中央財政對每類推廣再制造產品的補貼,原則上不超過5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