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促進城市照明事業健康可持續發展,“十一五”期間,國家加強了對城市照明節電工作的要求,并下達了全國各大中城市道路照明節電任務,要求重慶市城市道路照明在2008-2010年三年內節電3200萬度。
按照國家節能減排的工作部署,“十一五”期間,我市在城市照明工作領域多項措施并舉,大力推進綠色照明工作。一是積極推廣綠色節能產品,開展了LED、無極燈、節能燈等新光源以及單燈控制器,太陽能路燈等新產品試點,加快了我市綠色照明工作的推進。二是加快淘汰國家明文禁止的各種高耗低效城市照明產品步伐。目前主城區道路照明已全部淘汰了白熾燈和汞燈。三是積極推進城市照明設施智能化控制系統的建設,依靠科技實現城市照明管理水平從“粗放型”向“精細型”轉變,有效地解決了“該亮不亮,該關不關”的問題,促進了城市照明節能減排工作的持續開展。四是嚴格執行國家相關城市照明規范和標準,合理設計,改變控制方式,改造高耗能電器、光源,使用節電器、高效節能產品等措施。截止2010年11月底,全市2010年城市道路照明完成節電1100萬度。至此,2008-2010年我市已累計完成城市道路照明節電3200萬度,全面完成了“十一五”期間國家下達的城市道路照明節電任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