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改委昨日聯合下發第10號令,決定停止執行《汽車產業發展政策》中有關零部件進口管理的相關條款,該決定自9月1日起施行。這意味著我國部分汽車零部件進口稅稅率將下調至10%。
10號令稱:工信部、發改委決定對《汽車產業發展政策》進行修改,停止執行第52條、第53條、第55條、第56條、第57條的規定;停止執行第60條中"對進口整車、零部件的具體管理辦法由海關總署會同有關部門制訂,報國務院批準后實施"的規定。這意味著,自2005年4月實施的《構成整車特征的汽車零部件進口管理辦法》即將失效。
據了解,針對上述零部件進口管理政策,美國、歐盟等國家曾向WTO爭端解決機制提交了仲裁申請,稱中國汽車零部件進口管理措施違規。2008年12月15日,WTO爭端解決機制上訴機構最終裁定,中國在汽車零部件領域的稅收政策,違反了WTO的規定和中國入世承諾。
